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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计划财务处     2016年10月14日 00:00  点击:[]

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衡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衡阳师范学院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

衡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会〔2016〕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夯实学校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为抓手,以规范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成立“衡阳师范学院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内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工作开展。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沛林 党委书记

皮修平 校长

副组长:李玲玲 副校长

聂东明 副校长

陈 敏 副校长

成 员:刘福江 党委副书记

张登玉 副校长

唐国华 纪委书记

郑金华 副校长

涂 昊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小组

成立由计划财务处牵头,审计处、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资产处、规划建设处、后勤处等部门参加的“衡阳师范学院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联合工作组在内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各单位内控建设的督促、指导、检查等工作。

组 长:刘中华 计划财务处处长

副组长:黄育红 审计处处长

邓双喜 校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廖杰峰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

周炎林 资产处处长

廖慧荣 规划建设处处长

谭泽武 后勤处处长

宋 科 法律顾问

以上相关处室同时指定1名联络员。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建立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二)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是制约权力运行、加强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措施。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

(三)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针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内控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应当作为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考评问责力度。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

五、工作步骤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为保证学校内控建设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和按期完成,按照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梳理排查阶段(2016年9月)

以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为契机,根据《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对学校内控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梳理,科学制定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办法和操作流程,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学校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内部各层级的全体人员,确保学校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二)培训指导阶段(2016年10月)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计划财务处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财政厅开展的专门培训的同时,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校内的宣传、培训和学习活动,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各部门做好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准备工作。

(三)落实完善阶段(2016年11-12月)学校按照《内控规范》和《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业务内容、组织架构和管理特点开展内控建设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于2016年年底前将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省财政厅。

(四)核查验收阶段(2017年1-3月)

2017年3月底前,学校内控领导小组及联合工作组对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全面推进学校内控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站在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和学习,精心组织落实,将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抓好贯彻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头组织推动内控实施。按照学校推进内控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时间表,认真抓好内部控制建设,明确工作分工,配备工作人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推动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

(三)深入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加强对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关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方面的教育培训,为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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