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正文

衡阳师范学院关于编报2015年度部门财务预算的通知

  2016年06月30日 00:00  点击:[]

院属各部门:
近日,根据省教育厅财务人员培训会议上的工作布置,今年省级部门预算在暑假开始启动,为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就学校2015年部门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积极稳妥
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在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预测2015年的支出。将各项支出全部列入预算,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2、保证重点
各部门应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与学校财力可能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有计划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预算。
3、勤俭节约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支出,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优化学校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报内容
2015年部门财务预算编报内容主要分为: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运行支出预算。日常运行经费由各部门申报。新增经费项目或增减变动较大的经费项目请注明。
注:“实践教学费”、“教学耗材费” 实行归口申报及统一管理。各系部先将拟在2015年所需实践教学费、教学耗材预算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定、汇总后编制预算方案;
在职、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由人事处提供测算依据;
医疗保险费、计划生育保险费由规划建设处提供测算依据。
系部业务费按300元/人测算,差旅费按700元/人测算,学生调研活动费在3000元基数的基础上另加40元/人测算,其他不变。
2、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各部门在日常运行支出以外,为完成学校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而发生的年度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学校对基本建设、专项维修、仪器设备购置按项目核算,对上报的专项项目根据轻重缓急,采取择优、择重点排序的方法确定必做项目和备选项目
(1)申报专项经费的项目必须属于学校及本部门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建设规划的资金支出范围,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充分的论证以及真实合理的项目预算。
(2)凡申请由本部门直接负责管理及实施的专项项目,直接上报财务处。
(3)凡申请购置教学设备的项目,归口在教务处统一管理。各需求单位先将拟在2015年购置的教学设备需求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系部设备的实际情况对所报设备预算审核、审定、汇总,根据轻重缓急排序编制学校教学设备购置预算方案。
(4)凡申请购置行政办公设备的项目,归口在资产处统一管理。各需求单位先将拟在2015年购置的行政办公设备需求计划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对所报设备预算审核、审定,根据轻重缓急排序汇总后编制行政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方案。
(5)凡申请基建新建项目、维修改造的专项项目,归口到规划建设处统一管理。各需求单位填写专项项目申请表报规划建设处,由规划建设处审定、汇总后编制学校基建项目预算方案。
(6)申报多项专项项目,各部门需按轻重缓急原则对其进行排序,学校将根据申报排序情况及财力的可能,核定专项项目。
*(7)2014年学校预算已安排但未完成的专项项目,在申报2015年预算时需重新申报,所需经费学校优先安排。
三、编报要求
1、部门财务预算是学校收支总预算的编制基础及依据,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也直接影响到下一年度收支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因此,为保证学院资金使用畅通,请各部门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
2、所有的预算经费项目均应提供测算过程及标准依据,并细化到具体项目。尤其是新增经费项目或增减变动较大的经费必须提供测算的政策依据、理由或增减变动的原因、依据。各部门预算完成后,报送分管院领导初审,按时汇总报送指定部门。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字真实、准确、合理,编报及时。
3、2014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从7月20日正式开始,相关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电子与纸质两种版本,且纸质材料上必须加盖部门印章、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和主管院领导签章。请各部门将实行归口及统一管理的项目预算于8月5日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各部门编制2015年财务预算于8月10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新区办公楼218室)。请各部门积极配合,按时报送。预算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 谢玉龙; 联系电话:8484919;QQ邮箱:1610739338.



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