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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付款及退付质保金所需资料

  编辑:财务处   2018年11月22日 10:52  点击:[]

基建付款及退付质保金所需资料


一、没有进度款一次性付清的

1.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承建方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盖公司行政专用章)

3.法人本人来办理的带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行政专用章)

4.非法人本人来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行政专用章),模板见附件。

5.项目合同、审计意见书、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二、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款项的其他建设项目

1.第一次付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A.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B.承建方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盖公司行政专用章)

C.法人本人来办理的带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行政专用章)

D.非法人本人来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行政专用章),模板见附件

E.项目合同复印件

2.中途支付进度款项时需提供的资料

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合同中约定的需其他提供的资料

3.项目结算时需提供的审计意见书、验收报告、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整个项目金额需开齐)等

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款项的大型单体项目

1.第一次付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A.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B.承建方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盖公司行政专用章)

C.法人本人来办理的带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行政专用章)

D.非法人本人来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行政专用章),模板见附件

E、项目合同复印件、工程进度支付申请单

2.中途支付进度款项时需提供的资料

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工程进度支付申请单、项目合同复印件等合同中约定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项目结算时需提供的审计意见书、验收报告、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工程进度支付申请单、项目合同复印件等合同中约定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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