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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编辑:财务处   2021年10月14日 14:17  点击:[]

 

衡阳师范学院文件

校学研字[2021]4号 

 

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衡阳师范学院

                       2021年5月31日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 研究生培养工作经费构成

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经费由研究生培养运行经费、研究生管理工作经费、研究生实践专项经费、研究生导师指导费和课时酬金、研究生事务活动(含学科竞赛)工作经费、硕士点建设经费等构成。

二、 研究生培养运行经费    

主要用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与课程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实践管理、组织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研究生专业课程实践耗材费、研究生学术论坛和学术交流、组织研究生论文评审与答辩、研究生培养日常管理或其他与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的开支。具体经费设置为学术硕士5万元/+100/ˑ年,专业硕士3万元/+100/ˑ年,其他领域所在的二级培养单位(指非学位点所在学院)2万元/+100/ˑ年,此项经费由学校预算到各二级培养单位。

硕士点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奖励1个标准编制的管理绩效,只有领域的二级培养单位奖励0.5个标准编制的管理绩效,作为硕士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各项管理工作(含研究生秘书津贴)的工作量酬金。此项管理绩效由人事处核拨到二级培养单位。

三、 研究生管理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就业管理、党务工作等日常管理业务费或研究生团学组织开展各项校园文化活动支出。具体经费设置为1万元/+100/ˑ年,此项经费由学校预算到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二级培养单位设立兼职辅导员,辅导员数量设置原则上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兼职辅导员津贴由人事处按照2000/ˑ年的标准核拨到各二级培养单位。

四、 研究生实践专项经费    

主要用于支付实践教学校内外指导教师的酬金,为研究生购买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毕业论文送审以及实践教学管理所需的其他开支。具体经费设置为2000/生,此项经费由学校预算到各二级培养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可根据实践教学需要统筹安排使用。

五、 研究生导师指导费和课时酬金   

研究生导师指导费由人事处按照3年制1万元/生,2.5年制0.9万元/生的标准拨付给导师。根据各个学院承担的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公共课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数),学校人事处分别按每标准课时180元、140元的标准核拨硕士研究生课时酬金到相应的二级培养单位。

六、 研究生事务活动(含学科竞赛)工作经费    

主要包括教学培养日常运行(含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管理制度、硕士研究生手册修订业务与印刷费,研究生学生证、校徽及各类聘书购买或印刷费,研究生管理系统维护费,研究生会日常校园文化活动和其他管理耗材费等)、交流与会议经费(含各级研究生教育学会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会会费,管理人员培训会务与差旅费、学校培养管理会务经费和对外联系与工作交流经费等)和学科竞赛经费(含省级以上重大综合性跨学科竞赛活动组织管理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各级各类专业学科竞赛相关费用在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经费中开支)。此项经费由学校预算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开支。

七、 硕士点建设经费    

为了更好地迎接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评估,做好学校研究生招生宣传、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设立硕士点建设经费,给予2021年新增学位点10/年,给予2018年、2019年获得的学位点5/年,给予其他领域所在的二级培养单位(指非学位点所在学院)2/年,以上经费均从2021年起连续支持三年。学位点建设跨多个二级培养单位的,以“10+2n”万元或者“5+2n”万元n为除学位点所在学院外的其他培养单位个数)为学位点建设总经费,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会同各学位点、领域所在学院进行协商,具体分配明细见附表1

八、 本规定自202131日开始执行,由学科建设与研究

生处负责解释,原《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绩效工资核拨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1  

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点建设经费明细一览表

序号

学位点名称

学位点类别

所在学院

学位点工作总经费

具体工作经费

备注

1

地理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地理与旅游学院

5/

5/

 

2

教育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教育科学学院

10/

10/

新增硕士点

3

网络空间安全

一级学科硕士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0+2)/

计科:7/     数统:5/

新增硕士点

4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一级学科硕士点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2)/

马院:7/    经管:5/

新增硕士点

5

城乡规划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地理与旅游学院

10/

10/

新增硕士点

6

教育

专业学位硕士点

教育科学学院

(5+2*3/

教育:5/ 地理:2/ 数学:2/ 语文:2/

 

7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硕士点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5+2)/

物电:4/    计科:3/

 

8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硕士点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5/

5/

 

9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硕士点

地理与旅游学院

10/

10/

新增硕士点

10

新闻与传播

专业学位硕士点

新闻与传播学院

10/

10/

新增硕士点

11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硕士点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

10/

新增硕士点

12

艺术

专业学位硕士点

美术学院

(10+2)/

美术:7/    音乐:5/

新增硕士点

13

翻译

专业学位硕士点

外国语学院

10/

10/

新增硕士点

14

体育

专业学位硕士点

体育科学学院

10/

10/

新增硕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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