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文件
校科字[2020]3号
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衡阳师范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衡阳师范学院
2020年5月13日
衡阳师范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横向项目的管理,调动我校教师承担横向项目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服务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 号)、《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办发[2017]9号)及《关于落实湘办发[2017]9号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湘办[2017]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8〕1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横向项目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或社会服务取得的除纵向项目和校基金项目(见《衡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外的所有项目,包括横向科研项目和其他横向项目。横向科研项目主要指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委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其他横向项目主要指业务培训、平台共建等项目。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横向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培训、平台共建等横向项目由合作发展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三条 凡以衡阳师范学院名义取得的各类横向项目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学校根据委托单位需要开具税务发票或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并承担相应税费。
第二章 项目审批与签订
第四条 横向项目合同书实行严格的审查报批制度和授权签字制度。
(一)在签订横向项目合同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合同(协议)申报签批表》(附件1),并把协议和合作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附后。合作方是企业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方是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的,原则上须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合同申报签批实行逐级报批。先由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审查,再提交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然后报送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公室审签,最后送呈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具体签批按合同金额办理:合同金额0.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签订;合同金额0.5万元以上(含)且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管校领导签订或授权他人签订;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由校长签订或授权他人签订。分管校领导或校长授权他人签订合同的,要在《合同(协议)申报签批表》相应栏内签署授权意见,等同授权书的法律效应。
第五条 横向项目合同书原则上统一采用科技部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附件2)(具体合同内容可根据双方约定酌情填写)。合同中受托方(乙方)的“项目联系人”必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横向项目需签订项目合同书一式5份(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公室1份,党政办1份,委托单位1份,项目负责人留存1份,市科技局登记备案1份)。
第六条 横向项目合同签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一)学校签约代表必须与《合同(协议)申报签批表》校领导审批意见一致。凡授权签约的,必须把《合同(协议)申报签批表》复印件附在协议后。
(二)持《合同(协议)申报签批表》到校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书上合作方“法定代表人”与合作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同一人;如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必须提供授权书。
(四)我校应合作方要求,可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授权书(即校领导签署授权意见的《合同(协议)申报签批表》)复印件。
第三章 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 科研处、合作发展办公室为全校横向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横向项目的立项、研究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项目所在学院为横向项目的具体管理和组织实施单位,对横向项目及经费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加强与课题组和科研团队的联系,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并监督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八条 横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承担履行合同的直接责任,应按项目合同的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横向项目签订合同后,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报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公室备案。项目结项时,委托方需出具验收通过的证明,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公室存档。项目负责人在变更或终止合同时,需征得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公室同意,由合同双方协商,并签订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协议。由于项目组原因而导致的合同违约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横向项目合同的真实性、经费来源及其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由此引发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第十条 项目的负责人和成员是指横向项目协议签订时双方约定并写进协议的人员名单。如有变更,需征得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同意,由合同双方商定。参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科生只能以项目组临聘人员身份参加项目。项目组临聘人员须由项目负责人开具聘任证明,并到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公室及计财处报备。
第十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承担横向项目,学校对所有横向项目不提取管理费。学校仅对横向科研项目给予奖励,每年根据项目进校经费对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按进校经费分段计算(20万元封顶),具体办法是:
奖励金额(万元)= A×年度进校经费金额(万元),其中20万元以内(含)的部分按A = 0.10计算,超过20万元且50万元以内(含)的部分按A = 0.13计算,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A = 0.16计算。
第十二条 在学校的职称推荐评审等工作中,根据横向项目进校经费对项目负责人予以加分,具体办法参照《衡阳师范学院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经费原则上不得转出校外,如确因学校仪器限制,其中某些项目需委托第三方外单位研究的经费,必须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并经所在学院审核,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公室批准。申请转拨经费需提供科研项目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资料。第三方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第三方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计算奖励费的进校经费应扣除转拨经费。
第十四条 横向项目经费的使用
(一)合同中有资金预算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横向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数据采集费、资料费、印刷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办公费、绩效费、车辆维持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停车费等)、招待费等。其中绩效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在项目结题后一次性发放给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招待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车辆维持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项目组临聘人员的劳务费(比例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可到税务局直接纳税并根据合同约定开具相应的劳务费发票报销(个人所得税由本人承担)。
(三)横向项目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报销有效票据须填写科研经费单次报账审批单,办理流程参照《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设备采购
(一)使用横向项目经费购买实验设备,单台设备采购金额低于5 万元、批量设备低于15 万元的,由项目组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自行安排设备采购。单台设备采购金额高于5 万元(含)、批量设备高于15万元(含)的,由学校负责组织公开招投标进行采购。
(二)使用横向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三)项目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和横向项目经费提供方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项目合同对横向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严格防止虚假资源匹配和虚假合作,严禁利用横向项目谋取私利。学校审计部门定期对横向项目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截留等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合作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衡阳师范学院横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8]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横向项目立项审批表
2.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样本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横向项目立项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划“√”) |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创新创业 □其他 |
合同经费 |
万元 |
合同有效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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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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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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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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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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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研究专长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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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目标: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对本项目合同内容已认真审核,项目真实、专业关联性强,同意立项。同时,保证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条件,承担监管责任,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法律顾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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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合作发展办公室)审批意见 (合同金额<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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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0.5万元£合同金额<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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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审批意见 (合同金额³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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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科研处或合作发展办公室存档。
附件2: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衡阳师范学院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衡阳师范学院
住 所 地: 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皮修平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
1.研究开发团队成员:
2.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
(2) ;
(3) ;
(4) 。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
2. ;
3. ;
4. 。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协作事项:
。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
其中:
(1) ;
(2) ;
(3) ;
(4) 。
2.经费开支范围及预算:
3.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4)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黄白路分理处
地 址: 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65号
帐 号: 43001530164059502288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
2. ;
3. ;
4. 。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
2. 地点和方式: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5.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6.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 (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3.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