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0391.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809.55万元,减少4.29%,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36.28万元;2019年度支出总计45331.3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959.92万元,减少4.14%,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13.7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39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54.39万元,占63.52%;事业收入11868.81万元,占29.3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004.14万元,占2.49%;其他收入1863.68万元,占4.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33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45.61万元,占61.87%;项目支出17285.76万元,占38.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654.3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636.28万元,减少9.32%,主要是由于用于教育支出收入减少2068.88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25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13.77万元,减少7.12%,主要是由于教育事业支出减少1446.37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79.10万元,科研技术支出增加87.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9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13.77万元,减少7.12%,主要是由于教育事业支出减少1446.37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79.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占0.04%;教育支出25639.25万元,占97.67%;科学技术支出258.35万元,占0.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320.9万元,占1.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56.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2547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7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1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2.8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
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35万元,支出决算为5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20.9万元,支出决算为3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2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衡阳师范学院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5.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12%。(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他用车11辆,其中其他用车的主要用途是一辆客车用于两校区通勤,确保东西校区日常工作正常开展;一辆商务车主要用于突发和意外事件处置;一辆商务车主要用于机要通信、与主管部门异地办公工作用车;两辆小货车主要用于东西两校区食堂食物采购,一辆摩托车主要是后勤用于校园环境管理人员运输工具使用,其余5辆在走报废程序,且均无法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