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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关于编报2018年度部门财务预算的通知

  2017年06月27日 00:00  点击:[]

衡阳师范学院关于编报2018年度
部门财务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8年学校收入、支出预算编制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就学校2018年部门财务预算编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积极稳妥
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在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预测2018年的收入和支出。确保收入项目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支出项目全面完整,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2、保证重点
各部门应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与学校财力可能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各项支出预算。
3、严控行政成本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和学校十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学的方针,“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支出。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报内容
2018年部门财务预算编报内容主要分为: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1、收入预算。主要是指省、市财政拨款、学杂费收入、其它收入。省市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由财务处测算,其它收入(如考试费、报名费、补考费、房屋租金、岗前培训费等)请相关部门测算并报送财务处。
2、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运行支出预算。日常运行经费由各部门申报。新增经费项目或增减变动较大的经费项目请注明,并说明理由、测算依据。
注:“实践教学费”、“教学耗材费”实行归口申报及统一管理。各学院先将拟在2018年所需实践教学费、教学耗材费预算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定、汇总后编制预算方案;
在职、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由人事处提供测算依据;
医疗保险费、计划生育保险费由校医院提供测算依据。
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业务费、差旅费等测算暂按2017年标准测算。
3、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各部门在日常运行支出以外,为完成学校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而发生的年度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学校对基本建设、专项维修、仪器设备购置、图书采购按项目核算,对上报的专项项目根据轻重缓急,采取择优、择重点排序的方法确定必做项目和备选项目。
(1)申报专项经费的项目必须属于学校及本部门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建设规划的资金支出范围,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充分的论证以及真实合理的项目预算。
(2)凡申请由本部门直接负责管理及实施的专项项目,直接上报计划财务处。
(3)凡申请购置教学设备的项目,归口在教务处统一管理。各需求单位先将拟在2018年购置的教学设备需求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学院设备的实际情况对所报设备预算审核、审定、汇总,根据轻重缓急排序编制学校教学设备购置预算方案。
(4)凡申请购置行政办公设备的项目,归口在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各需求单位先将拟在2018年购置的行政办公设备需求计划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对所报设备预算审核、审定,根据轻重缓急排序汇总后编制行政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方案。
(5)凡申请基建新建项目、房屋结构性改变及屋顶整体维修项目归口到规划建设处统一管理;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归口到后勤处统一管理。规划建设处、后勤处分别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审核、审定、汇总,根据轻重缓急排序编制预算方案。
(6)申报多项专项项目,各部门需按轻重缓急原则对其进行排序,学校将根据申报排序情况及财力的可能,核定专项项目。
(7)2017年学校预算已安排但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项目,在申报2018年预算时需重新申报,所需经费学校优先安排。
(8)政府采购预算要应编尽编。
认真足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得漏报、少报。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编制,采购品名必须要细化到三级及以下名目。具体操作参照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
三、编报要求
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是保障各部门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系和准确性。
1、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
2、部门财务预算是学校收支总预算的编制基础及依据,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也直接影响到2018年收支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因此,为保证学校资金使用畅通,请各部门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3、所有的预算经费项目均应提供测算过程及标准依据,并细化到具体项目。尤其是新增经费项目或增减变动较大的经费必须提供测算的政策依据、理由或增减变动的原因、依据。教学经费可在2017年预算的基础上递增10%。各部门预算完成后,报送分管校领导初审,按时汇总报送指定部门。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字真实、准确、合理,编报及时。
4、2018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从6月27日正式开始,相关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电子与纸质两种版本,且纸质材料上必须加盖部门印章、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主管校领导签字。请各部门将实行归口及统一管理的项目预算于7月3日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各部门编制2018年财务预算于7月7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新区办公楼218室)。请各部门积极配合,按时报送。预算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 张冰清; 联系电话:8484919;QQ邮箱:415242865。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关于编报2018年度部门财务预算的通知(定).doc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申报表.xls 2018年部门预算申报表.xls 2018年教学实践费统计.xls 1新增项目申报表.xls 2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3新增资产申报表.XLS 4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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