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计划财务处工作总结
2021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发展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践行时代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勇于担当作为,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走好新的赶考之路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圆满完成学校党委行政赋予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学期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圆满完成了2021年的会计核算工作;
(二)圆满完成2021年的收费工作;
(三)上报学校2022年“一上”预算;
(四)完成了“智慧校园建设”校银合作第二期的前期准备工作,联系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校银合作”进行多次交流磋商;
(五)联合基建处,积极争取2021年“十四五”基建补助资金,2021年到账1800万元(图书馆1200万元,学生公寓600万元);联合基建处完成“十四五”基本建设规划申报;联合基建处完成“十四五”教育强国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工作;上报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
(六)拟修订《衡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衡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衡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衡阳师范学院经费报销管理办法》等四个制度;
(七)积极做好资金调度,确保了图书馆建设、西校区老旧小区改造、学生公寓15#楼等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八)预发2021年年终绩效,并暂扣2022年1月个人所得税;
(九)落实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单位资金清理精神,全年共撤销本校不常用的5个实有资金账户,清理了单位实有资金;
二、未完成的主要工作及下阶段整改落实的措施
未完成“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校银合作招标工作,计划2022年3月份完成。
三、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议学校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考核。
(二)为解决报账难的问题,建议学校从制度、软件、会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上下功夫,加快我校财务信息化水平建设。
四、2021年全年工作总结
(一)圆满完成了2021年的会计核算工作。
截止2020年12月14日,本部本年预算收入38396.1万元,预算支出40942.47万元;南岳学院本年预算收入5033.67万元,预算支出4024.79万元;饮食中心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1952.58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60.44万元,营业外收入0.11万元;全年主营业务成本1501.14万元,管理费用424.42万元。
(二)圆满完成2021年的收费工作。
1、2021年共上缴学费15010.77万元,其中本科普通学生学费7450.44万元,南岳学院学费5615.75万元,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费1307.30万元,成教学费348.29万元,研究生学费285.99万元,留学生学费3.00万元。学费总收入较上年增加了1585.44万元,增幅为12.55%。其中本科普通学生学费较上年减少了186.7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人数增加和2019级学生学分学费开始下降;南岳学院学费增加65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级开始学费标准上调和在校生人数较去年增加360余人;免费师范生培养费上缴数较上年增加108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截止12月15日收回去年欠费545.69万元和垫交本年度培养费541.62万元。成教学费减少92.17万元,研究生学费增加141.31万元,留学生学费减少13.50万元。
2、2021年共收取住宿费2384.07万元(含空调使用维护费),其中本部住宿费1657.93万元,南岳学院住宿费494.41万元,空调使用维护费231.73万元(本部190.81万元,南岳学院40.92万元)。住宿费较上年增加了972.14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疫情期间减免了在校学生的住宿费和空调使用维护费821.21万元,住宿费(含空调使用维护费)实际增加150.93万元,主要是因为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和老校区新生按一类公寓住宿标准预收与实际住宿差额应结转下年81万元。
3、2021年收取代收费(书籍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医疗保险费、生活用品费)2552.99万元。
4、收取2021级新生生活费预充值134.63万元。
5、收取房租上缴非税361.79万元,上缴资产处置收入22.79万元。
6、收取横向科研项目进校经费637.57万元。
7、收取水电费471.34万元。
8、收取考试费34.02万元。
9、收取重修费22.70万元。
10、截止2021年12月15日,本部在校生欠费35.38万元,南岳学院学生欠费31.45万元,免费师范生培养费欠费1070.55万元。
(三)完成了2020年政府财务报告、2020年决算、教育经费统计表的上报工作,并向审计厅报送2020年会计核算电子数据、科目余额表、会计报表;
(四)完成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中教育经费情况、教育经费收支情况的统计工作及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数据的填报;
(五)完成2021年省级部门“二上”预算上报、学校年初部门预算下达以及预算公开的工作;
(六)上报2020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材料、2020年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202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七)开展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完成了教育办学成本上报;
(八)完成校银合作第二期的前期准备工作,联系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校银合作”开展交流磋商;
(九)上报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
(十)拟修订《衡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衡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衡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衡阳师范学院经费报销管理办法》等四个制度;
(十一)联合基建处,积极争取2021年“十四五”基建补助资金,2021年到账1800万元(图书馆1200万元,学生公寓600万元);联合基建处完成“十四五”基本建设规划申报;联合基建处完成“十四五”教育强国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十二)调度好资金,确保了图书馆建设、西校区老旧小区改造、学生公寓15#楼等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三)完成了2020年国有资产的退税工作;
(十四)完成2020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确认工作;
(十五)预发2021年年终绩效,并暂扣2022年1月个人所得税。
(十六)配合资产、基建、后勤、学工等相关部门完成招标验收工作。
(十七)配合校办、资产、教评中心和发展规划处等相关部门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十八)配合校友办做好了校友广场捐赠工作。
五、期末、寒假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2021年预算项目清理与收回;
(二)2022年部门“二上”预算上报;
(三)账务系统和国库系统的对账工作;
(四)编制2021年的决算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并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2021年会计核算电子数据、科目余额表、会计报表上报省审计厅;
(五)2021年年终绩效结算和扣税,2022年元月、2月工资发放;
(六)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缴费。
(七)2021年会计资料整理移交归档。
六、2022年工作的初步设想
(一)解决教职工报账难的问题,积极推进实行网上预约报账;
(二)进一步推进“业财融合”,积极推进财务系统与人事、教务、学工、合同管理等系统对接,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完成第二期“银校合作”,助推学校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