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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二上”预算编制的通知

  编辑:财务处   2020年11月11日 10:02  点击:[]

关于2021“二上”预算编制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的原则,学校2020年9月编制2021年“一上”预算经学校财经小组讨论后报党委会审议通过已上报省财政厅,根据通知安排2020年12月将上报学校2021年“二上”预算,为了准确编制学校预算,现拟学校2021“二上”预算编制作如下工作要求:

一、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项目“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按照部门职责教务处负责教学仪器设备项目“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处负责行政办公设备项目预算编制;基建处负责基建新建项目、房屋结构性改变及屋顶整体维修项目预算编制;后勤处负责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编制;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料采购预算编制。为了保证学校项目的执行,以上项目支出预算应通过充分论证,并报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通过方可执行。根据财政厅要求,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年初预算安排挂钩,2021年安排的项目支出均需要申报绩效目标,对所承担事项应有明确的、具体的、可衡量的标准详细说明达到绩效目标的工作安排、计划进度、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等。

二、“一上”预算时已将学校人员经费、新增教学设备、行政设备、图书、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科研、教研等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请人事处、教务处、资产处、基建处、后勤处、图书馆等部门根据学校“一上”审核金额中的项目预算进一步核对和完善,按轻重缓急排序细化预算编制方案。如有新增或变动项目确需在“二上”安排的,请一并报计划财务处。

三、2020年学校预算已安排但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项目,在申报2021年预算时需重新申报,所需经费学校优先安排。

四、2021“二上”项目预算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电子与纸质两种版本,原则上纸质材料上必须加盖部门印章、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时还需提交项目论证报告、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各部门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012月4联系人:张冰清;联系电话:8484919;电子邮箱:415242865@qq.com

 

 

        计划财务处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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