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及空调使用维护费退费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因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学生在校住宿时间缩短,学校应按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学期按5个月计算)。”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届毕业生按4.5个月计退住宿费和空调使用维护费,2018级初教院学生按4个月计退空调使用维护费,退款直接发放至学生在校时办理的建设银行卡上。其他年级学生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减收5个月住宿费和空调使用维护费,公费定向师范生减收5个月空调使用维护费,2019级研究生减收3个月住宿费和空调使用维护费。
毕业生如果在6月30日前未能收到退款,请与本人所在年级辅导员联系并登记新的银行卡信息。辅导员在核实学生信息真实无误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汇总转计划财务处进行再次发放。
咨询电话:0734-8486692(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计划财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9日